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龚维清,女,湖南省人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年)十月,呼兰府开办呼兰第二女子学校(省城齐齐哈尔女子学校为第一女校),学校租赁草房7间,有学生50人。初设教习、保母各1人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年)学校聘请龚维清为女学教员。龚不远万里,从湖南来到黑龙江,为兴办呼兰女子学校做出贡献。龚和江省著名教育家林传甲的妻子祝宗梁女士,在齐齐哈尔话别到呼兰时,祝给龚写有一首送别诗,《送龚维清赴呼兰女学》:"风雨黯江城,滔滔江水生。君行从此别,余意若为情。明日飞车远,连朝对酒清。呼兰兴女学,吾道已东行"。龚姓名人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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