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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文华(1875—1931),字炳蔚,高邑县西马闲村人。他自幼好学,十九岁应童子试,获第一名,中秀才。二十岁,中汴梁乡试副榜。 光绪三十一年,废除科举制度,宋文华任高邑小学学童。半年后,县成立劝学所,任劝学总董。二三年里,县建立师范讲习所、女子小学,六十所乡村小学。 民国七年,宋文华选为河北省议员,省长沈静观钦佩他的才干,两届均当选。为维持县文化遗产,亲手整理并刊印赵南星全部著作,还奔走省城,元氏、赵县、柏乡、赞皇四县募捐银款五千元,建造南星祠堂十间。民国20年,省令各县纂修地方志,他担任县志局局长兼文献委员会会长,一年时间修成高邑县志。 民国21年秋,宋文华在路途被人害死,时年五十六岁。 同名人物:宋文华 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 [当代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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